浙江大学将制定2023年工科博士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指南
一、培训目标
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要,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有志在相关工程领域具有扎实广泛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知识。 具有专业知识、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开展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工程领军人才奠定基础技术人才。
二、工科学位招生类型及计划
浙江大学专业有电子信息(代码0854)、机械(代码0855)、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能源与动力(代码0858)、土木与水利(代码0859)、生物与医学(代码0860)和交通运输(代码0861)等8个工学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工程类兼职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20人。具体招生院(部)及招生单位工程学位类别如下:
注:“数字智能创新与管理方向”考生在建筑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各招生类别招生,与管理学院联合培养。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方向正确,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
4. 至少有2份所在研究领域的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5、应聘者的学历水平和工作经历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具有三年及以上行业工作经验(截止2023年9月);
(2)取得学士学位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院校,具有8年及以上行业工作经验(2023年9月前),可报考同等学历(无硕士、学位);
六、现役军人报考条件和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7、具有良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本人目前正在承担或已经承担工程领域重大、重点工程项目,或来自承担工程领域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的单位。
四、报名及考核程序
(一)报名阶段
1、考生可结合专业背景和工作学习经历,与我校招生学院(系)联系,查询相关信息和导师信息。 网上报名只需填写学院(系)、工科类、方向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院校,无需选择导师。 具体申请类别和方向请点击查询《2023年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4月9日期间按《浙江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招二次报名通知》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到包括注册 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上传材料、缴纳注册费。 报名费150元。
三、具体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浙江大学2023年工学博士非全日制报名表》(点击下载)(须本人与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签字并领导签字盖章,然后清晰扫描上传为一个pdf);
2)考生身份证(正反面);
3)前置学位证书电子认证报告()和前置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在境外取得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4)获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编制成果清单,将成果证明按目录分类整理成PDF文档);
5) 具有代表性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并整理成PDF文件;
6) 两封专家推荐信(点击下载)(由两位在申请领域担任教授(或同等职称)的专家推荐)。
考生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以上1-5份材料以“类别+名称”命名并打包成压缩包,于2023年3月10日-4月9日期间上传至博士生注册系统;
以上材料(六)专家推荐信以“类别+候选人姓名+专家姓名”命名,推荐专家于2023年3月10日-4月9日期间将其发邮件至yjsy-zsb2@zju.edu.cn,或EMS或顺丰速递至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704室 胡益佳老师 联系电话: 0571-88208864,邮编:310058。
(二)“申请-评估”阶段
浙江大学制定了兼职招生工程博士“申请-考核”的选拔机制,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具体流程如下:
1. 2023年4月25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4月30日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材料审查阶段。
2、2023年5月20日前确定综合评估名单,学校非全日制工科博士材料评审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博士招生委员会(部门)将根据初审结果和本单位《申请—考核》实施细则,择优确定综合审查名单。
3、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综合考核。学院(系)组织专家考核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成绩、工程实践能力、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考核。 同等学历考生(无硕士、学位)须在综合考核阶段参加笔试。 理论和专业课程。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4、2023年6月5日前,各学院(系)根据考生综合评估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推荐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五、2023年6月20日前,各学院(系)公布拟录取名单。
5. 入场
1、2023年7月上旬,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拟录取名单。
2、2023年7月30日前,工程学院组织完成考生政治审查和定向协议签订,学校审核备案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工科博士生的兼职待遇归工程学院所有。
6. 培训和学位
所有被录取学生兼读,不转档、户籍、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等; 学费标准为15万元/人,两年全额缴纳,入学后第一学年缴纳9万元,第二学年缴纳6万元。
工程博士生培养将结合具有明确工程应用背景、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研究课题或技术开发项目,重点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学制4年。 工科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满足相应学位授予条件后,学校授予工学博士学位专业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七、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