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高校:
为进一步引导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入孵,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转化,提升中小微企业发展原动力,现将扶持甘肃省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2017年6月1日前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点子,未入孵、未注册成立公司的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二、扶持范围
第一阶段(2017年7月31日前):创业项目入住创业孵化器立项(简称“入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阶段(2017年8月30日前):创业项目注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简称“注册登记”),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第三阶段(2018年2月28日前):创业项目“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半年以上(简称“正常营运半年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运营流水。
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各阶段可申请不超过3000元的扶持资金,用于项目转化。
三、扶持资金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甘肃省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连同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提交至所在院校相关责任部门。
2.材料报送。所在院校相关责任部门在《甘肃省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加盖公章,连同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于6月11日前统一报送至甘肃省中小微企业人才精准服平台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
3.项目遴选。“项目办”将组织专家评审,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从中遴选出20项创新创业项目予以扶持。
4.资金扶持。扶持资金一次性发放完毕,项目所在单位监管资金使用,并将阶段性证明材料提交至“项目办”,如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点子,“项目办”将收回相应阶段扶持资金。
四、其他
1.扶持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决不允许随意挪为他用,一旦发现,立即收回并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2.项目负责人所在院校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扶持资金监督责任。
3.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