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按照《青岛黄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黄院教发〔2020〕24 号),深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工作,为2021年推荐省级平台培育优势项目,现启动2021年“大创计划”立项项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利用大创项目提供实践和创新平台,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好教师及学生申报。
二、项目类型
(一)创新训练项目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
本科生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立项要求
1.项目申请人。面向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申报,原则上以大一至大三学生为主。申报者可为个人或团队,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开展合作研究。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或参加)1个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
3.项目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可为1-2人,原则上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讲师资格。可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创业项目实施方案模板,创业项目鼓励配备企业导师,1名指导教师限指导同一类别项目1项,指导全部项目不能超过3项。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和创业指导经验,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
上年度未按时结题的各级大创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本年度项目的指导教师申报。
四、项目经费
为确保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目标和项目水平,对批准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根据项目类型,按照青黄院教发〔2020〕24 号文标准给予经费资助。经费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验材料、测试、化验、调研等训练过程费用、发表论文的版面费和专利申请费等成果费用。
五、申报要求及流程
第一阶段(11月19-12月3日):团队申报。各学院组织学生申报大创项目,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见附件1:有三种类型,注意选择对应类型申报书模板进行填报)。
第二阶段(12月4日-12月10日):学院评审。各学院组织专家完成院级评审,根据配额(详见附件A)进行组织评审推荐创业项目实施方案模板,填写《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2)。
第三阶段(12月14日-12月底):校级评审。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组织专家,遵循“依靠专家,公正评审,规范程序”的原则,对学院上报的各类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立项,拟对前100名进行立项及经费支持。
第四阶段(时间安排待定,以省厅正式文件为准):择优推报到省平台,指导完成平台填报。确定推荐的项目后开始组织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完成项目填报及审核报送(网址:)(具体报送时间、帐号、密码会在“黄海学院创新创业工作”QQ管理群通知)。
请各学院于2020年12月11日17:00前,将符合要求推荐的项目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具体材料包括:①附件1项目申报书;②附件2推荐项目信息表;③学院评审方案和总结。电子版发送至dsliyan@126.com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知诚楼319A办公室。请各二级学院提前安排按时组织落实提报,国创项目组织情况将纳入指标考核体系。
附件1:三种类型的申请书模板
附件2: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计划信息表
附件A:二级学院推荐项目配额一览表.
备注: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在申请时需一并提交商业计划书,附在申请书的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