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南京创业呢?
创业没有启动资金该怎么解决呢?
别担心!
2023年第一季度南京市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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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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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人员,作为创业项目实际持有人或实际运营负责人,落地后作为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且全职创业,可申报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对评选出的优秀项目给予10-50万元资助,其中50%资助资金由市级天使基金进行股权投资,50%由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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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创业计划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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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途径及流程
方法一:打开“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点击“大学生创业”-“创业优秀项目”,阅读“参赛须知”后点击“同意”,点击“立刻申请”,完成信息填报。
方法二:打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选择“个人登录”,在三种登录方式中选择一种:(1)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扫一扫,(2)账号密码登录,(3)手机动态码登录,进入“南京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选择“大学生创业”-“优秀项目申报”南京创业项目库,完成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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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电话:025-83151907 / 83151906
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创业政策看这里!
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
符合条件的毕业2年内在我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的高校毕业生,按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给予住房租赁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个人见习培训补贴
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来宁港澳台大学生和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可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参加见习学员按当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80%给予生活费补贴,并按规定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为3个月;失业青年见习期可放宽至3-12个月。
创业培训补贴
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有创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在宁高校大学生等群体,每年可参加一次政府补贴培训。同一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与其他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每年可参加一次政府补贴培训。同一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南京创业项目库,其他与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类同的不重复享受。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无雇工)或灵活就业的;南京籍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海外留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实现灵活就业的,按本市公布的当期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超出最低缴费基数的金额再按1/2给予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
城乡低保家庭等6类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经核定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青年大学生开业补贴
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宁注册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担任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主,且未在自身创办实体外单位就业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创业成功奖励
2012年1月1日后成立创业实体的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7月1日后成立创业实体的我市登记失业人员,担任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我市,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并带动2人及以上就业,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2012年1月1日后成立创业实体的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7月1日后成立创业实体的我市登记失业人员,担任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我市,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并带动2人及以上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每家创业实体最高可享受2万元。
创业失败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不含领取失业金时间),按其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青年大学生优秀项目申请
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人员,作为创业项目实际持有人或实际运营负责人,落地后作为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且全职创业。对评选出的优秀项目按相关政策标准给予10-50万元资助,其中,50%资助资金由市级天使基金进行股权投资,50%由政府补助。
创业担保贷款
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技能,在我市注册成立创业实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业主的登记失业人员、青年大学生,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个人最高30万元、合伙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三年,还本付息后给予全额贴息。
青年大学生融资配套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2016年1月1日后初创创业实体,成立五年内获得风险投资(不含政府政策扶持性投资基金和国有控股投资机构),按单个项目融资总额的10%,最高30万元给予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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