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众创空间平台作用,持续鼓励和支持学生创客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天津师范大学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师大政发〔2016〕12号)关于学生的创业项目,并结合创梦广场众创空间运行实际,现面向我校在读学生及毕业五年内毕业生招募第五批入驻团队(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我校在校学生以及毕业五年之内的毕业生。
二、入驻条件
为充分整合创新创业要素,众创空间着力构建“线上+线下”的运行模式。线上众创空间依托众创空间管理服务平台(:18080),为学生创客提供“找政策”、“找团队”、“找项目”、“找导师”、“找投资”的“网络一站式”服务。在线上入驻的基础上,具有一定实践成果和发展潜力的项目可申请入驻线下众创空间,具体入驻条件如下。
(一)线上入驻条件
1.学生创业团队(企业)的负责人(企业法人)必须为我校在校学生以及毕业五年之内的我校毕业生,团队成员(企业股东)为我校在校学生及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2/3。
2.学生创业团队(企业)申报项目涉及的产品或服务必须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学生创业团队项目有较为成熟完备的商业策划书,学生创业企业有内容详实的项目运营报告。
3.学生创业企业申请入驻的,其工商登记注册时间须在三年以内(以提交申请表时间为准)。
4.学生创业团队(企业)所有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同意接受众创空间的监督和管理。
5.学生创业团队(企业)负责人(企业法人)如仍为在校生的,其开展创业的活动需经过家长及所在学院同意,团队成员中在校生学习成绩良好并且学有余力。
6.符合教育咨询培训、文化创意、信息技术等众创空间重点孵化方向,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明晰的;获得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立项支持并结题的;获得过“互联网+”“挑战杯”“大学生创客马拉松”等校级及以上各类创新创业类竞赛奖励的创业项目经申请直接入驻。
(二)线下入驻条件
已完成线上入驻的创业团队(企业),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入驻线下众创空间。众创空间将根据人员规模为创业企业配备5-10个工位,提供基础办公设施设备及网络,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1.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注册成立以来,有较为可观的销售收入或合同额。2018级、2019级本科生,研究生以及毕业五年之内的我校毕业生负责的创业项目优先入驻。
2.已获得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软著等。2021年有新增知识产权的企业优先。
3.具备一定的带动就业能力,已解决2021届毕业生就业的企业优先。
4.项目曾获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立项支持并结题,或曾在“互联网+”“挑战杯”“大学生创客马拉松”等各类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
三、入驻申请流程
(一)线上入驻
1.申报阶段(8月6日—9月6日)
学生创客登录众创空间管理服务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如已注册企业还需填写企业信息)、录入创业项目信息、邀请项目成员及导师,完成创业项目申请。具体申请方式参见附件《众创空间管理服务平台学生创客操作指南》
在进行项目申请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① 项目商业计划书(主要结合项目的行业背景及市场前景、特色与创新点、生产及运营方案、投融资方案、管理模式、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预期效益等方面进行介绍);
② 团队成员为毕业生的,提供学历、学位证及身份证扫描件;
③获奖证书、认证证书、专利证书等其他能够说明项目及团队成员情况的佐证材料扫描件。
④如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需上传营业执照照片或PDF格式文件。
2.审核与审批阶段(8月-9月)
相关创业导师对提出申请的学生团队(企业)进行逐项审核,围绕创业项目的创新性及科技含量、创业项目的可执行性及运营状况、创业项目具有的市场潜力、发展前景及盈利能力以及创业团队人员结构的合理性及其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给出审批结果。
(二)线下入驻
1.完成线上入驻且符合线下入驻条件的项目可提出线下入驻申请。众创空间将对提出申请的企业资质进行逐项审核。
2.线下入驻项目申请及审批工作拟于9月中旬开展,以线下路演的方式进行,众创空间将邀请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对通过审核的企业进行综合评估,给出审批建议,具体申请流程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众创空间将与通过入驻审批的企业签订入驻协议,办理入驻手续。
四、服务支持
入驻众创空间的学生创业企业(团队)可获得政策信息查询、团队组建、导师对接、项目众包众筹、投融资居间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关于学生的创业项目,众创空间将结合实际情况为企业(团队)提供校内外创业导师专业化、个性化帮扶的双向选择服务,并为满足相关条件的学生创业企业(团队)提供种子基金及其他形式的投融资服务。
本期编辑 /第五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