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
挑战杯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的简称,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全国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业类竞赛,承办高校为国内著名大学。“挑战杯”竞赛在中国共有两个并列项目,一个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挑);另一个则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小挑)。这两个项目的全国竞赛交叉轮流开展,每个项目每两年举办一届。“挑战杯”系列竞赛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的“奥林匹克”盛会,是目前国内大学生最关注最热门的全国性竞赛,也是全国最具代表性、权威性、示范性、导向性的大学生竞赛。
为全力做好2016年“挑战杯”全省、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的选拔工作,校团委决定于2016年1月—3月开展“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新创业大赛立项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16年1—3月
二、申报对象
(一)凡具有四川理工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均有资格申报项目并申请经费资助。
(二)申请项目能参加保质保量参加我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新创业大赛,并具备参加省级、国家级相关赛的潜力。(我校2016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新创业大赛预选赛将在2016年6月份发通知,9月中旬提交参赛作品)。
(三)申请项目可以是个人单项,也可以是小组项目,申请者应是项目实际主持人。
三、相关要求
(一)作品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合法性。
(二)作品分为“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及大学生创新创业两大类别。“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下设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及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三类;大学生创新创业下设创业实践类(已正式注册公司的创业类项目)、创业作品类及公益创业类三大类。
(三)原则上每个作品应有1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原则上为校内老师,指导过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作品者优先。指导老师指导的项目获奖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奖励。
(四)为保证立项作品质量,每名学生只能作为负责人申报1个项目,每名老师最多指导3个立项项目。
(五)为便于后期参赛资源整合,参照校内竞赛要求,每个项目成员不超过6人(含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申报以学院为单位,在广泛开展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基础上进行,各学院负责本学院作品的初审与推荐,申报时应兼顾不同的参赛类别。
(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积极动员广大教师和学生广泛参与“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立项工作。
(三)申报作品需填写相应类别申报书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一起于2016年3月5日前交综合楼402室。
(四)鼓励以往参加过各类学科竞赛的同学积极申报,依托于自身的科技创新作品进行改进优化或将科技创新结合创业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
(五)校团委将组织专家组,对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立项及项目资助金额,于2016年3月份公布。
五、立项经费管理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资助与项目相关的调研差旅费、资料费、开发研究等费用,不得用于招待费、劳务费、出租车费用、报刊费等的开支,不得从项目经费中提取酬金、奖金和管理费用。根据作品类别不同,本次项目立项经费分三批划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立项成功后划拨第一批资金;中期验收划拨第二批资金;项目完成终期验收并结题划拨第三批资金。
(一)可报销的项目业务费用
1、测试、计算、分析费;调研差旅费(不含学术会议费);
2、业务资料费,复印、打印费;成果鉴定、咨询、成果印刷费。
(二)可报销的实验材料费
1、配件、组装部件、原材料、试剂等消耗品的购置费;
2、实验动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
3、标本、样品、部件的采集或加工费;
4、与项目相关的小型实验器材、工具购置费。
六、项目经费使用审批程序
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办法》(附件8)中经费预算计划进度与使用的范围来合理使用,项目及经费(校内竞赛层面)分批划拨到各学院,由学院代为管理,且督促填写经费登记表(附件8)。
(一)项目使用经费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由项目负责学生提出申请,指导教师审核,报本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二)项目使用经费在500元(含500元)以上者,需提前向校团委说明用途,再由项目负责学生提出申请大学生校内创业项目范文,指导教师审核,报本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三)项目使用经费必须凭合法的票据进行报销,报销程序执行现行财务报销审批的有关条款。
(四)项目经费(校内竞赛阶段)分三期下拨:
1、项目启动,预计在2016年3月,下拨项目经费的30%;
2、项目中期,进行中期验收,预计在2016年6月,经审定合格后下拨40%;
3、项目形成成果参加“挑战杯”竞赛,预计在2016年9月中旬,下拨30%。
(五)对进展缓慢或没有进展等执行不力又无改进措施,或擅自中止研究的项目,将取消资助。已购器材应交回学校。
(六)对态度不端正、不按计划正常进行并将项目经费挪作他用或经费使用不当者,将取消资助,已购器材应交回学校;已支出部分,由所在学院负责督促受资助者进行赔偿。
(七)所有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大学生校内创业项目范文,做到票据真实,手续齐全。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办理。
七、成果及荣誉
在四川理工学院“挑战杯”竞赛中立项的项目,其研究成果归四川理工学院和学生共有。
附件1:“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申报书(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附件2:“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申报书(哲学社科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附件3:“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申报书(科技发明制作)
附件4:“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大赛项目立项申报书(创业作品类)
附件5:“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大赛项目立项申报书(创业实践类)
附件6:“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大赛项目立项申报书(公益创业类)
附件7:挑战杯创新创业分类说明
附件8:经费管理办法及经费使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