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树林分出两条路,我走人少的那条,我的人生将永远不同。”
一百年过去了,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未选择的路”仍然是我们最喜欢的诗歌之一。 有趣的是,它的流行归功于一个普遍的误解:跟随你的心,选择你自己独特的道路,而大多数读者认为这是一首关于自我肯定的歌曲。 他的诗是对理性选择的肯定,亦或是对粗暴个人主义的礼赞,因为人们喜欢用自欺欺人的方式来证明自己对人生方向的掌控。
“黄林分岔二路”,其中“黄”是一种中性色,勾勒出充满不确定性的中间景象。 “两条路在林中分岔”,一如人生转折点的两种选择,矛盾纠葛的复杂心情。 在你人生的岔路口仿写未选择的路,你是否曾后悔没有选择这条路? 这也是诗人对自己一生的追忆。 他在美国乡村写诗十年,名不见经传,到了伦敦后名声大噪。 但当面临回美国默默无闻、留在英国这两种选择时,诗人最终选择了返回美国,而在回到美国后1915年,他将这首诗选入诗集在《大西洋月刊》出版。
遗憾的是,我们都误解了这首诗,甚至诗人本人在写给朋友路易斯·温特迈耶的私人信件中也提到:“我敢打赌,只有不到一半的人能说(未选择的道路)是真实的。意思是” 尽管诗人在日后的某个时刻从未提及这一点,描述他选择了少有人走的路仿写未选择的路,但他在诗的开头就已经承认,这两条路“同样美丽”,都“叶洁无人迹”。 反复修行”。因此,两条路其实并无区别。对诗人来说,它们同样曲折,通向未来。诗人只是随意选择了其中一条路,多年后,他声称当时的决定带来了所有的变化,这是诗人回顾自己一生的一种自我安慰和感叹,毕竟这是诗人自己的选择,不是别人或偶然事件造成的,不是对勇于踏上挑战之路的赞美,但显然诗人并没有致力于诗歌中“正确”的诠释,反而添加了一些模棱两可、扑朔迷离的东西,留给读者无尽的思索……
诗人并没有放弃第一条路,而是希望把第一条路留给未来,希望有一天自己有机会走上这条他没有选择的路。 但很可惜,因为我们知道,一旦选择了这条路,就没有机会再选择了,一切都再也不会回到从前了。 这就是诗人想表达的:我想要两者,但我只能拥有两者。 选择一个,这就是生活。
在西方国家,这首诗是很多人从小就喜欢的一首诗。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都会给这首诗带来新的诠释。 他们分享了自己的经历和心声,分享了自己是如何在迷茫和挣扎中成长起来的。 这首诗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义。 评论区有这样一条留言:回首过去的人生,在做出某些选择的时候,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做了错误的选择。 但正是这个错误的选择造就了今天的我; 其实这样的我还不错。
参考:
这是一首格律诗,分为四节,每节第一、三、四行,二、五行分别押韵。 Iambic是一种韵律,起源于古希腊。 它由轻读音节和重读音节组成。 例句:两条路在黄树林中分叉,抱歉我不能同时走这两条路。 本例句中划线的词,加粗部分为重读音节,其余为轻读音节。 整首诗多为单音节韵,路与木,可与兼,而后形成ABAAB节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