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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的
巴西、印度和中国的经济崛起引发了世界舞台上的重大权力转移。 国际关系学者经常争论这些变化对现有全球治理框架和自由国际秩序的影响。 权力转移理论表明,既有大国本身对新兴大国接受或拒绝现有全球秩序制度的程度负有部分责任。 与以往的研究不同,本文的主要兴趣不是现有大国是否放弃其制度特权以应对全球权力转移,而是新兴大国在崛起时是否会这样做。 作者发现新兴大国之间没有统一的战略方针。 巴西采取了务实的宽容态度,愿意在未来的谈判中避免利用其发展中国家地位,而印度和中国则极力捍卫其弱势政权成员的地位。 但这两个国家不同,当中国采取选择性迁就和抵抗的双重策略,放弃为发展中国家保留的特殊权利,因为它看不到从中获得经济利益,而印度则依靠原则性抵抗,捍卫自由化。豁免作为发展中国家历史上确立的权利。 这表明全球权力转移对制度适应的影响是不一致的。 存在一个灰色地带,新兴大国既不维护也不放弃其制度特权。 相反,随着他们权力的增加,他们可能会采取介于妥协和抵抗之间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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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概览
为什么既有大国要挑战新兴大国的制度特权? 人们普遍认为,现有的全球秩序符合现有大国的利益,这可能会导致新兴大国的挑战。 然而,很容易被忽视的是,国际机构不仅给予最强大的成员以特权,而且还依靠差异化来解决“较弱”政权成员的劣势。 在国家间经济竞争加剧、低收益环境和疫情后通胀压力下,老牌大国越来越关注自己相对于新兴经济体的经济地位。
在此背景下,本文揭示了巴西、印度和中国(金砖国家)在面对“毕业”于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权利压力下所采取的战略转变。 世贸组织的核心原则之一是对被列为“发展中国家”而不是“发达国家”的成员给予特殊和差别待遇。 然而,现任大国现在正在推动世界贸易体系中的“公平竞争环境”。 特别是,美国提议采用明确的标准来界定发展中国家成员,从而将新兴大国和其他经济更发达的发展中国家成员排除在享受差别待遇之外。
在 WTO 的背景下,三个潜在的动态最为突出。 首先,新兴大国经济增长较快,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地位高于非新兴发展中国家。 其次,在新兴经济体特别感兴趣的领域缔结新自由化协议的特权可能会进一步阻碍对有争议的差别待遇条款的支持。 第三,随着其他新兴国家成为越来越重要的出口市场,它们继续获得可持续发展技术 (SDT) 以及与自由化相关的豁免或灵活性的成本可能会增加。
新兴大国崛起后不一定会固守弱国的“特权”,各国可能采取不同的策略。 作者区分了一个国家愿意 (a) 放弃其发展中国家地位和 (b) 放弃与该地位相关的实际特权(见表 1)。
新兴经济体采取的策略可能在抵制和适应之间有所不同。 完全适应是接受身份变化并放弃特殊权利的实际结果。 事实上的便利是指一国在实践中承认需要承担更多或同等的义务,同时捍卫自己的发展中国家地位。 相反,有原则的抵抗是新兴大国既不接受地位变化也不调整其做法的一种策略。 最后,如果地位的改变似乎可以接受,但该国仍然不愿意放弃在实践中为发展中国家保留的制度特权,则可能会发生事实上的抵制。 实际选择的策略也可以结合这些不同的元素并分别实施。
金砖国家“崛起”是否“放弃特权”?
作者描述了 BIC 国家自 2000 年代初以来在 WTO 中关于发展中国家特殊权利的不同方法。 使用上面概述的四种理想典型策略,可以揭示随时间和谈判领域的变化,这些变化累积起来构成了对适应和抵抗的经验和潜在驱动因素的细微分析。 作者发现,三个 BIC 国家在经济崛起时处理摆脱发展中国家特权的方式存在重大差异。 印度对改变现状或做法表现出坚定和有原则的抵制,而巴西在国际贸易政治中不断变化的立场导致其采取旨在打破谈判僵局的妥协战略。 中国将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根据具体问题有选择地采用抵抗和适应策略。
巴西
事实证明,巴西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世贸组织地位与其自 1980 年代以来作为主要农产品出口国的崛起难以匹敌。 这一点在美国自 2000 年代初以来参与和领导的各种联盟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在世纪之交,巴西代表团与凯恩斯集团发起了一项联合声明,凯恩斯集团是一个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农业出口商集团。 欧盟的主要谈判重点包括通过降低农产品关税和补贴来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 到 2003 年,巴西通过共同创立 20 国集团 (G20),更充分地利用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地位。
到 2010 年代中期,巴西推动农业贸易法的努力导致了新的谈判方向。 不仅巴西在 G20 中的领导地位消失了,巴西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结成联盟的努力也消失了。 相反,巴西和欧盟在 2017 年提交了一项改革国内支持上限的联合提案。 该提案包含对发展中国家的差异化上限,这表明巴西在处理发展中国家权利问题上采取了灵活的妥协联盟方式。
巴西在立场之间的转变以及选择性地将特殊和差别待遇权利纳入其贸易议程。 巴西政府于 2019 年宣布,将放弃使用其发展中国家身份申请 SDT。 最近巴西外交政策的重新定位不再强调南南关系。 巴西明确与包括印度和中国在内的其他发展中国家保持距离。 值得注意的是,立场的转变并不意味着巴西正式放弃了发展中国家的地位。
印度
印度的农业改革强调了其在 SDT 中扩大和维持发展中国家联盟的连续性。 因此,纠正国际贸易中历史和当代的失衡是印度谈判立场的基石。 这具有双重效果,即推动工业化国家进行贸易改革,同时限制印度将 WTO 的立法范围从农业等传统部门扩展到新的问题领域的热情。
印度和巴西在 2000 年代初共同创立了 G20,以对抗被视为欧洲和美国主导农业谈判的局面。 除了 G-20 广泛的谈判优先事项外,印度还是寻求引入 SP 清单和 SSM 的 G-33 的成员。 在过去十年中,33 国集团提交了多项提案,呼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技术工具。
此外,印度的原则抵抗战略反映了他们将特殊和差别待遇理解为不可剥夺的权利,而不是动态和灵活的原则。 针对美国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改革备忘录,印度、中国等52个发展中国家在世贸组织总理事会提交联合声明,拒绝美国的提议。
印度原则性抵抗战略的僵化反映了其利益和外部身份叙事的连续性。 自给农业和粮食安全问题继续影响印度对农业贸易自由化的立场。 同时,与巴西相反,印度尚未在特定谈判领域建立起强烈的进攻兴趣或压倒性的竞争力。 除了印度在维护特殊和差别待遇权利方面根深蒂固的利益外,他也不太可能放弃其发展中国家地位,因为其外交政策一直以南北分裂、发展中国家团结和“贫困叙事”为主导。
印度和南非领导发展中国家放弃COVID-19疫苗知识产权的倡议在2022年部长级会议上取得成果,反映出印度南部领导人对发展中国家特殊权利的持续坚持。
总的来说,印度领导着这些倡导团体,反映了其在 SDT 和发展中国家地位问题上坚持原则性抵制的稳定立场。 这是自我概念逐渐转变的一部分,这种转变使印度能够在世界舞台上表现出寻求地位的行为。
中国
与巴西和印度不同巴西是发达国家吗,中国奉行选择性包容战略。 尽管中国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一直声称自己是发展中国家,但其在世贸组织承诺中所接受的差别待遇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
在1990年代的加入谈判中,中国明确寻求以发展中国家成员的身份加入。 美国认为,中国作为全球贸易大国的体量决定了其加入世贸组织时不具备发展中国家的地位,因此无权享受特殊关税。 相反,欧盟和日本更愿意承认中国面临的发展挑战。 1996 年,欧盟试图缓和政治紧张局势,至少是软化了有关中国发展中国家地位的言论。 它放弃了对发展中国家地位的坚定提及,开始以个案或部门的方式谈论中国的加入。 在此之前,欧盟决定从1997年开始逐步取消中国在欧盟普遍优惠制下的优惠贸易地位。
中国接受了这一请求,放弃了完全发展中国家地位的主张,并同意只为真正需要特殊差别待遇的部门谈判过渡期,例如被认为调整困难严重的农业。 中国的入世议定书虽然没有明确其成员身份,但中国自称的发展中国家地位实际上只是选择性适用。 这表明在实践中,在授予自我宣布的 SDT 受益人特殊权利方面存在相当大的回旋余地。
除了在新的诸边协议中采取这种务实和包容的做法外,中国在奉行更多保护主义政策的领域也毫不避讳地要求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权利。 因此,中国的多重身份及其在世界舞台上的地位争夺转化为世贸组织谈判和国内贸易政策层面的混合战略。
2022年WTO部长级会议确定了中国自主选择迁就战略。 会议上最突出的提案之一呼吁发展中国家放弃围绕 COVID-19 疫苗的知识产权规则。 豁免文件草案文本旨在设立一个门槛,将中国排除在受益人名单之外。 然而,中国坚持不被正式排除在发展中国家享有的这项广泛权利之外。 因此,成果文件采取了谈判的中间立场,没有明确限制受益人名单,而是呼吁具备疫苗生产能力的发展中国家做出不使用豁免的约束性承诺,中国宣布不使用豁免。
总而言之,在一系列问题领域巴西是发达国家吗,中国采取了迁就和抵制的双重策略。 中国处理发展中国家地位的方法因部门而异,突出了其特殊利益组合和路径依赖地位问题所带来的复杂性。
综上所述
本文考察了新兴大国在经济崛起期间是否放弃了它们在 WTO 中享有的一些制度特权。
为了捕捉新兴大国战略的变化,作者提出了一个结合了适应和抵抗要素的概念框架。 这个概念有助于我们了解巴西、印度和中国如何在 WTO 中采取截然不同的战略。 在世贸组织内,发展中国家成员可以获得自由化承诺的灵活性和豁免权。 鉴于新兴大国的经济崛起,它们面临着放弃这些特权的压力。
WTO案中有两点值得注意。 首先,与摆脱发展中国家地位相关的制度变革可能是渐进的。
其次,作者发现的差异反映了适应现有大国压力和放弃发展中国家特殊权利的不同程度的意愿。 反过来,这种意愿源于对差别待遇的物质利益的不同评估以及对路径依赖的外交政策承诺。
这些发现对正在进行的 WTO 改革讨论具有政策意义。 主要新兴大国不愿放弃其发展中国家地位表明,美国最近提出的在世贸组织中引入明确标准以定义发展中国家地位的提议不太可能解决差异化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