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招聘不符合标准的员工,HR要解雇必须注意哪些方面?
➣雇主不能证明雇员不能胜任工作
用人单位无法证明的情况主要包括:
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薄弱,无法证明雇员的工作内容,无法提供绩效考核,或拟议的制度不合理。
➣用人单位未履行转岗或培训义务
用人单位未提供在职培训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有补偿吗,或未针对待改进项目提供专项培训,适用于全体员工的一般培训不符合法定要求。
➣雇主没有设定工作目标或设定不合理
如果用人单位设定的目标员工根本无法完成,则结果不能归咎于员工,因此不能作为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的依据。
➣用人单位设定的考核指标不合理
这里的考核指标主要是指员工的绩效考核目标,也包括用人单位在绩效提升计划过程中设定的考核指标。
➣用人单位在工作调动中未履行协商程序
虽然《劳动合同法》赋予用人单位在此类情况下单方调动工作岗位的权利,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只需履行单方通知义务即可。
从合理的角度来看,用人单位应该与员工充分协商沟通,听取员工的意见。
➣用人单位辞退一名“特保”员工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对于符合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劳动者,不得以不胜任能力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即使证据充分也不能行使解除权。
➣考核周期不合理
员工调动后,公司没有及时对他们进行绩效考核,后来又以调动后仍不能胜任为由将其辞退,不合情理。
6种“特殊员工”,企业不能随便开除!
虽然企业有权解雇“不胜任工作”的员工,但属于以下6种情况的员工属于“特殊保护”群体,企业不得随意解雇!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正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4.怀孕、分娩或哺乳的女性员工。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有补偿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担任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等; 担任平等谈判代表; 服义务兵役期间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