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江苏、河南等多地相继下调职工医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有投保人担心:费率下调会不会影响他们的福利? 对此,专业人士指出,这不会影响参保人的医保待遇。
据梳理,多地已将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由0.5%下调至1%。 其中,上海由10.5%调整为10%; 江苏省南京市由8.8%降至7.8%,苏州市由7%降至6%,常州市由8%降至7%; 河南省洛阳市和河北省张家口市由7.5%降至6.5%; 广西榆林市从10%提高到9%。
同时,一些地方还降低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标准。 其中医保单位和个人交的比例是多少,上海由11.5%调整为11%,南京、常州、洛阳由9%下调至8%,榆林个人缴费率由10%下调至9%。
对于降低费率的原因,多处提到,主要是为了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发展活力医保单位和个人交的比例是多少,优化营商环境。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廖藏义表示,与储蓄型养老保险不同,医疗保险是以消费为基础的,其原则是以定支出为原则。 ,收支平衡,略有收支平衡。
他介绍,早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城镇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员工平均工资原则上应控制在6至9个月的水平。 当月为余额过剩状态,不足3个月为余额不足状态。
“略有盈余”,在廖藏义看来,是为了应对当期不可预见的风险。 “不过,如果结余过多或过少,就需要提高警惕了。结余过多可能意味着收到了更多的钱,一定程度上会增加用人单位的负担,或者支出可能会减少,这意味着利益的保护可能不够。”
“医疗保险制度不仅具有筹资、花钱、保护劳动力权益的功能,还具有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 廖藏义认为,在职工医保基金结余充足的情况下,动态调整费率,适当下调医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可以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不能为了降费而降费,还是要做好测算,把降费幅度控制在基金能够承受的范围内,确保运行平稳医疗保险制度”。 廖藏仪提醒道。
据南京市医保局介绍,本次调整预计为参保单位减负约29亿元,为灵活就业人员减负约1亿元,惠及近47万名灵活就业人员。 张家口市测算,费率调整后,全年为用人单位减负约3.2亿元,其中为企业减负2亿元,人均年均减负约722元.
记者注意到,上海、洛阳、榆林在出台政策时,明确表示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该享受的都享受,都要上报。
“医保待遇肯定不会受影响。” 廖藏义表示,支付和待遇是医保制度运行中两个不同的环节。 “随着门诊报销等医改政策的深入,医保药品目录的不断扩大,医保待遇逐年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