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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实施,深化我校创新人才培养,增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我校决启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指学生从自身兴趣出发,紧密结合学校专业特点,结合自身所学知识,自主开展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性的科学研究、社会调研与创业实践活动,最终形成具有政治、法治、科技、文化等价值内涵的研究报告、创业设计、创业实践等。项目分为以下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

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增强“大创”对于相关学科竞赛项目的“蓄水池”作用,除创新训练计划本身项目指引外,本次创新训练项目内容指引中还加入了“互联网+”“挑战杯”“知行杯”及“三创赛”等学科竞赛参赛指引,报名同学及团队可根据兴趣选择,具体见附件。

项目要求

1、立项:各项目研究内容的主题应符合本期创新训练计划研究内容的要求。各项目组要从自身兴趣出发,紧密结合我校专业特色,结合自身所学专业知识,结合现实问题,符合我校大学生实际研究能力,自主提出研究课题或独立承担教师研究子课题。

2、过程:各团队按照预定计划进行项目研究,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各团队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开展实地调研。

3、结项:形成完整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链条,最终撰写出具有理论、政策、文化含量的研究报告或论文,并将研究资料(照片、调查问卷、访谈记录等)整理后一并上交。项目验收时间预定为2024年4月。

项目资助

本期拟开展该类项目90项,资助金额6000元/项。

(二)创业训练项目

项目内容

1、紧密结合学科专业知识,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以科学研究、社会调研或创业实践为主要方式,形成相对独立、完整的研究链条,有利于取得突破性创新成果或创业成果。

2、创建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或平台,突显我校法学专业特点。

3、积极响应教育部关于“互联网+”时代的构想,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号召,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态势,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4、其它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可行性且符合我校大学生的实际情况的项目。

项目要求

1、立项:各项目研究内容的主题应符合本期创业训练计划主题的要求,在专业教师指导下,鼓励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结合P2P、C2C等新形势下商业运作模式,紧跟市场创业的脚步。

2、过程:各创业训练项目团队要充分利用上海地区丰富的创业资源,校内与校外资源相结合,组织有序。

3、结项:项目团队通过社会调查、市场分析等方法手段设计一项具有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和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项目验收时间预定为2024年4月。

项目资助

本期拟开展该类项目20项,资助金额17000元/项。

(三)创业实践项目

项目要求

1、立项:该项目的实施坚持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参加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需对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有浓厚兴趣,对大学生创办企业有强烈的欲望,在自身兴趣的驱动下完成创业实践项目。在专业教师指导下,鼓励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结合P2P、C2C等新形势下商业运作模式,紧跟市场创业的脚步。

2、过程:各创业实践团队要自主寻求并把握机会,自主整合并利用资源,自主决策,自主创办企业,自主组建团队,自主管理企业。

3、结项:各创业实践项目团队要提供其创业项目运行良好并可持续进行的证明材料。项目验收时间预定为2024年4月。

项目资助

本期拟开展该类项目12项,资助金额25000元/项。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人数3—5人,项目组长必须是我校全日制计划内本科学生且在校期间能够完成项目。项目成员要求专业结构合理,可适当吸收利于项目开展和取得成果的其他本科学生。

2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须配有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匹配的专业指导教师,跨学科项目最多可配2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导师成员)。

3

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存在不良记录者(抄袭剽窃他人项目内容、无故延期、中途撤销、不合格等)不得参与申报。

4

项目组长同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5

项目不得与往年立项项目或其他单位的项目雷同。

三、项目支持

受理申报后,学校将邀请创新创业指导专家举办专题讲座辅导学生团队设计创业训练项目、撰写创业计划书、开展创业训练和实践。对于被确定为校级项目的,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请各学院以此为契机在学生中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宣传,鼓励有意向的学生团队踊跃申报。

四、注意事项

01

请各团支部于4月27日之前将项目申报书及项目正文和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cxcy001@163.com,纸质版交至法律学院团学办公室B3-111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时间,汇总表须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和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共同签字,相关部门申报由负责人签字。

02

5月初对各二级学院申报项目开展立项答辩,5月中旬发布立项通知。

03

本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束后,将结合各学院项目参与人数、过程指导、立项数量与学院人数比、中期及结项检查项目通过率等指标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并给予一定活动经费支持。此外还将作为2023年度学校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的重要指标。

五、资金安排

01

项目立项后按照各项目的立项答辩成绩进行拨付项目资金。

02

项目经费按照立项(50%)、中期(50%)分别拨付经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时间,项目未完成或验收未通过的,将按规定收回项目经费。

03

项目成果参加“挑战杯”、“知行杯”比赛并且获奖,则拥有优先立项权。

04

项目成果被选入市级和国家级项目,将按相关规定追加经费支持。

05

未尽事宜可咨询:

戴雨乐:1592123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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