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两年半,未盈利企业终于可以向创业板正常申报IPO了。
2月17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关于未盈利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未盈利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标准正式实施。
深交所明确表示,属于先进制造、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企业可适用该规定。
有投行人士表示,业内对“创业板放开未盈利企业IPO上市”呼声已由来许久,希望创业板增强包容性,让更多企业有机会通过直接融资方式获取长久发展的动力。
以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密集型等特点的生物医药行业为例,近年来一批尚未盈利的生物医药公司赴港上市,体现这类创新医药企业对股权融资的迫切需求。
创业板开启实施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
早在2020年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之初,深交所制定了未盈利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标准及监管制度。
然而考虑到市场实际情况,按照“稳中求进”原则,深交所当时明确一年内暂不实施,一年后再做评估。如今,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已有两年半时间,主要制度机制经受住市场检验,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市场结构和生态持续优化,市场参与各方获得感提升。
此次,深交所就未盈利企业申请在创业板上市,发布《关于未盈利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通知》,主要有三方面安排:
一是细化未盈利企业行业范围,包括先进制造、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企业;
二是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条件,启用“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上市标准;
三是做好相关规则衔接,《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同步取消关于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申请在创业板上市需满足“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的要求。相关的市值及财务指标也在调整,即“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修改为“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修改为“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未盈利的新兴企业上市需求强烈
从市场需求和监管运行情况来看,创业板实施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时机已经成熟。
据悉,近年来不同类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企业利用创业板发展壮大的愿望持续增强。其中包括不少创新属性较强但尚未实现盈利的企业提出到创业板上市融资的需求低门槛的创业项目,需要扩大创业板包容性和覆盖面,更好服务科技自立自强。
此前多名投行人士在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也表达出希望创业板正式接纳未盈利企业的呼声。
北京一家中小券商投行人士曾表示,创业板可以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是否属于创新创业行业范畴、是否具备核心技术的研发能力等因素,来综合考虑是否允许亏损企业上市。希望创业板提高包容性,让更多企业有机会通过直接融资方式获取长久发展的动力。
记者获悉,部分新兴行业既面临高速的发展机遇,也有着庞大的融资需求。华南一家中小券商投行人士表示,比如生物医药是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而创新药领域往往具有“前期投入大但收入少”的特点,是研发密集型、回报周期长,风险高的产业。股权融资就是这类生物医药企业成长期的重要融资方式。
以港股市场为例,可以看到,自2018年港交所允许未盈利的生物科技企业到香港主板上市,已有超过50家生物科技企业亮相资本市场。
如今,随着A股创业板市场持续推进改革,鼓励创新创业企业发展低门槛的创业项目,正式接纳未盈利企业,生物医药将获取新动能。
此外,未盈利企业发行上市监管的基础日益牢固。近年来,深交所提升发行上市审核工作质效,丰富审核监管经验,强化上市公司和证券交易日常监管效能,为支持未盈利企业发行上市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