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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2023年度市级“四·一”工程技术创新项目认定全面启动。据悉,此次项目认定申报对象为市属企业科协、各区县(含功能区)所属企业科协一个创新创业项目,不接受任何以个人名义或未经初评认定的申报项目。
申报项目由科技人员自己提出或单位委托,应是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完成的创新项目(截至目前未完成的工程项目暂不列入今年认定计划),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围绕企业技术创新,开展可行性论证一个创新创业项目,对企业经营机制转变、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产生重大作用的合理化建议;在企业的新产品开发、优化设计、质量改进、节能减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生产效率、治理环境污染等方面积极开展技术攻关,取得显著效益的项目;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先进材料、先进工艺,改造传统产业,对引进技术消化创新效益明显的成果;在较大工程建设、设备研制中合理的采用新技术、工艺和方法,降低了成本,提高了质量,取得了显著效益的项目;在企业管理改革创新,探索企业管理在新经济常态下创新路径,拓展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创新型人才培育等方面的创新项目;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其它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秀项目。
市“四·一”工程技术创新项目认定委员会将对纳入市级认定的工程项目,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性、社会经济效益、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综合认定,最终确定市级“四·一”工程项目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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