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浙商大杭商院教〔2021〕30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工作,其中,国创计划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创计划指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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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及要求
本次申报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每位学生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已主持2022年度国创计划和校创计划项目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主持2021年国创计划和校创计划项目的学生完成结项验收后可以参加本轮申报)。作为项目组成员,同期参与的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国创计划每位指导教师限指导1项,参与指导限2项大学生创业项目800字,校创计划每学年限指导2项,参与指导限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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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作安排
申报时间:2023年4月11日—2023年5月11日
申报方式:各项目组填写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5《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将电子稿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邮箱2424280141@qq.com,同时加入以下qq群(338293619)。
NO.3
项目评审立项与经费支持
学院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报社会合作处,社会合作处将根据各学院推荐项目再次遴选后,推荐立项国创计划项目。对创新训练项目予以优先推荐国创计划,对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各层次创新创业类竞赛。
校创计划项目经费:800元/项
国创计划项目经费:10000元/项
2022年立项国创项目的中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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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检查对象
2022年立项的国创计划项目,国创计划项目名单可在国创计划()历年项目栏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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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国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由社会合作处组织,国创计划项目填写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大学生创业项目800字,于2023年5月25日16:00前交至G513刘琴老师处。
2021年立项国创项目和2022年校创项目的结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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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项验收对象
2021年立项的国创计划项目和2022年立项的校创计划项目,国创计划项目名单可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历年项目栏中查询,校创计划项目名单可在学院学科竞赛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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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项验收工作安排
结项验收由各二级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组织,国创计划项目由社会合作处组织,校创计划结项验收结果由二级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报社会合作处。
国创计划项目填写附件4《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大学生创新项目结题申请书》,附成果材料复印件,于2023年5月25日16:00前交至G513刘琴老师处。
校创计划结项事宜请关注“2022创新创业”QQ群内通知。
其他事项
立项申报具体要求及国创计划结项要求详见附件1《浙商大杭商院教〔2021〕30号-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稿)的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
刘老师 0571-69936032
姚欣尔 18067075618
附件1浙商大杭商院教〔2021〕30号-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稿)的通知.pdf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附件5.xlsx
END
排版:沈育臣
一审:刘琴
二审:吴晶
终审:吴素红
出品:杭商院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