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策内容
1.对成立5年以内,获得投资机构投资的辖区内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按照其上年度获得实际投资额最高10%给予资助创业项目融资,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300万元。
2.对成立5年以内,近3年累计获得投资机构1亿元以上投资额的辖区内高成长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助。
获得本项第1、2两点政策支持的企业当年还可申请贷款贴息额度20%的提升。
同一家企业同一年度均符合本项第1、2两点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二、设定依据
(一)《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南山区的科技企业,且符合“20+8”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接受投资时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二)申报主体的投资机构位居上年度清科“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具体要求见附件),或为南山区属投资机构。
(三)申报政策第1条的主体,获得投资轮次为首两轮外部机构投资(以工商变更信息为准);申报政策第2条的主体创业项目融资,上年度销售收入为3000万以上、2亿元以下(含)。
(四)申报主体在区相关平台完成备案。
四、申报时间
2023年4月18日9:00-2023年5月8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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