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6期
关于征集2019年度第二批入驻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企业资助项目的通知
◎ 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 专解
正文
政策支持
一、空间使用费补贴
创业企业自入驻之日起第一年(连续12个月)给予空间实际使用费全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含)补助;
二、企业所得税补贴
创业企业自入驻之日起第二年全额返还其前两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
三、技术研发费用补贴
创业企业自入驻之日起第三年对前三年企业开展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委托研发、技术检测、专利购买等费用适合20万元创业项目,提供总额10%且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西安市区域内(含西咸新区)注册的科技型创业企业。
二、申报补助的创业企业应入驻西安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时间不少于12个月(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三、创业企业为成立不满36个月的中小微企业(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四、已依据《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资助入驻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企业和团队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市科发〔2018〕14号)获得过资金补贴的企业,不得再次申请空间使用费补贴。
申报流程
一、满足条件的企业向税务关系所在地的双创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依据《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资助入驻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企业和团队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市科发〔2018〕14号)组织实施。
二、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双创管理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及核算结果适合20万元创业项目,经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后报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进行实地考察。
受理截至时间: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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