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丰富校园创新创业活动,营造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和创业活动的良好氛围,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促进创新型、研究型人才的培养。经研究决定,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现将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包括国家级、市级、校级三级,国家级和市级项目从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并作为拟推荐国家级和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具体负责本院学生申报项目的初评及推荐工作,将本学院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后形成本学院项目汇总表,并对名单进行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三天)报送校团委。校团委根据学院推荐结果,组织专家进一步评审,确定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名单。
二、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包括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 创新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团队中的每个学生均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选题原则
1.创新项目要求选题适当、研究内容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科学、实施条件有保障。项目选题需协调处理好学习基础知识、技能与创新实验和创造发明的关系,注重知识学习、能力培养和创新训练三者的密切结合。
2.创业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要求选题范围适当、目标内容清晰、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实施条件有保障的项目,团队每一位成员均能在其中充当重要角色并发挥作用。不鼓励仅以营利为目的,在技术或商业模式上没有任何创新的项目。鼓励在创新成果的基础上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立项时需提交创新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3.严禁学生弄虚作假和抄录指导教师的研究成果,一旦发现将取消该项目,该项目的指导老师、参与学生今后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大创项目。
四、项目申报
1.申报范围:所有项目类别面向全校一、二、三年级本科学生(五年制含大四学生)申报,可以是个人或团队(3-6人),原则上仅限团队申报。
2.团队成员要求:每个申报项目必须跨年级组队,同时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科合作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统计申报单位。
3.参与要求: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1个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已参与在研项目或尚未完成结题的学生,不能申报新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严禁项目组成员退出当前项目后参与其他项目。
4.指导教师:每个项目至少配备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总数不得超过2项(包括未结项),积极鼓励各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实行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企业导师资质需经院专家指导委员会认定,并在校专家指导委员会备案。因个人原因中止的项目或无法按时结题而被撤销的项目的指导教师暂停指导下一年度项目。
5.资助经费:具体资助经费以天津市及学校下拨批复为准。
6.完成期限: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2年。确实需要延期的项目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延长0.5-1年;每个项目只可延期一次。超过以上规定时间未结题的项目,学校予以撤项。
7.预期成果要求:
(1)国家级创新项目预期成果原则上至少要包括下列条件中的2项:①承担项目的学生公开发表一篇与项目内容相关的论文(6类及以上期刊,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或第三作者;其余期刊,学生须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可作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②承担项目的学生作为参与人申请并公开一项与项目内容有关的专利;③承担项目的学生作为参与人,以项目作品(或成果)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学生科技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④承担项目的学生完成实物、软件等;⑤承担项目的学生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一次项目成果转让。
(2)国家级创业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预期成果原则上至少要包括下列条件中的2项:①提交完整的、可推广的产品和产品的推广计划;②需要提供公司运行情况报告和公司的财务报告,包括成立公司的相关法律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注册代码等),项目整体实践成果(注册资本,盈利能力,员工数量,业务范围,企业运营状况)以及公司财务报表。③项目成功入驻学校众创空间并通过年度考核;④承担项目的学生作为参与人,以项目作品(或成果)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学生科技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市级创新项目预期成果原则上至少要包括下列条件中的1项:①承担项目的学生公开发表一篇与项目内容相关的论文(7类及以上期刊,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学生为第二或第三作者;其余期刊,学生须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可作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②承担项目的学生作为参与人申请并公开一项与项目内容有关的专利;③承担项目的学生作为参与人,以项目作品(或成果)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学生科技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④承担项目的学生完成实物模型、软件等;⑤承担项目的学生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一次项目成果转让。
(4)创业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预期成果原则上至少要包括下列条件中的1项:①提交完整的、可推广的产品和产品的推广计划;②项目需要提供公司运行情况报告和公司的财务报告,包括成立公司的相关法律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注册代码等),项目整体实践成果(注册资本,盈利能力,员工数量,业务范围,企业运营状况)以及公司财务报表。③成功入驻学校众创空间并通过年度考核;④承担项目的学生作为参与人,以项目作品(或成果)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学生科技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除以上必须完成的条件外,所有项目的预期结题目标都必须包括提交完整的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
8.大创项目取得的成果、发表的论文(或专著)须标标注“国家级(天津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或“天津城建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并注明项目编号。
五、开题形式
1.根据项目申报数量,组织院内开题答辩,由3名或5名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担任答辩评委,实行指导老师回避制度。答辩时,各项目汇报时间不超过3分钟,专家提问不超过2分钟,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各项目组按照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大类分别进行申报,项目申报者(负责人)根据所申报的项目类型在导师指导下选择填写相对应的申报书和项目简介活页,提交电子版(命名为:负责人姓名+负责人学号)。
2.报送要求:项目申报书(项目编号不填)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项目信息表,项目简介活页(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拟申请国家级和市级项目答辩PPT电子版。纸质版于2021年3月25日中午12:30前报送至建工楼316,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ejibu08@126.com,逾期不再接收。
详细申报材料和要求咨询请咨询各班学习委员。
七、其他
1.学校将根据天津城建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相关管理文件,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项目的申请资格。
2.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