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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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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佛山市每年结合产业发展规划,遴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和资助。佛山市人社局从2020年5月起,开展2020年优秀创业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产生途径

(一)大赛选拔。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举办或参与主办的创业创新大赛获得特定奖项的优秀项目。

(二)落地注册。获得市级以上创业创新大赛前三名,并于获奖后两年内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优秀项目。

(三)社会征集。通过公开征集、社会推荐、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的优秀项目。

同一创业项目不得重复享受佛山市的优秀项目资助。

申请人和申报项目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作为经营者从事个体经营。

2、申请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创办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或投资额的30%。

(二)申报项目条件

1、大赛选拔项目。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举办或参与主办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创业项目。

2、落地注册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创业创新大赛(由市级以上政府或国家有关部门主办的创业大赛;由佛山市市级以上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创业大赛)前三名;获奖时创业项目未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于获奖之日起两年内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且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内的初创企业。

3、社会征集项目。项目属初创企业,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导向,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发展前景良好;规范经营,已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吸纳就业3人或以上,创业带动就业的社会效益良好。依法与聘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管理团队能力较强,有较为健全的财务及内部管理制度。

申报材料

(1)佛山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扫下方二维码获取)

(2)佛山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书(扫下方二维码获取)

(3)佛山市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汇总表(扫下方二维码获取)

(3)相关佐证材料

1.申请人(属团队创业的包括团队其他核心成员)简历。

2.申请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毕业学年在校生提供学校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复印件。落地注册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与获奖项目负责人一致。

3. 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登记证书复印件、申请人的出资证明复印件。

4.员工花名册复印件、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5.大赛选拔项目、落地注册项目需提交获奖证书或相应证明复印件;单项赛执行机构提供的其它材料。

6.申请人可自行提供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申报程序

(一)资料提交。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20年6月12日前向项目注册登记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材料提交电子文档1份,纸质文档1份;申报材料中佐证材料须将证照及证明原件交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对。

毕业学年在校高校大学生可向高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各高校统一向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报送。

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入驻创业项目可向基地运营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各基地统一向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报送。

(二)审核推荐。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有关单位对本地区、本系统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在附件1加上审核意见,并出具推荐函。

审核程序

(一)项目资格审核。

1、6月30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资格审核,初选出35个左右的符合条件的项目。(对残疾人士创业创新项目,以及助残、扶贫等公益类创业创新项目,在项目范围、参评条件、资助数量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2、初定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组现场路演和审核20万元创业项目推荐20万元创业项目推荐,审核要素包括申报项目的经营业务、创新能力、市场前景、发展战略、组织管理、财务状况、风险承受力、带动就业等情况。

(二)确定拟资助名单及金额。

专家组根据评审情况,确定2020年拟定优秀创业项目名单和资助金额。

(三)实地考察及公示。

对拟资助的优秀创业项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申报材料报送单位组织现场考察,通过考察的项目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资助优秀创业项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分别拨付5万-20万元资助资金。

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对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回已拨付的资助资金,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资助资金应用于与项目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受资助对象从接受资助起三年内,按年度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资助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对创业项目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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