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开始啦~
通过评审的项目将获得
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
2020年的申报时间为
1月1日至3月30日
本次申报平台为
申报对象
(一)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
(二)毕业5年内(2015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省内外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毕业5年内(2015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同一扶持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扶持资金。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是项目法定代表人,与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一致。
(二)2019年8月31日前(含2019年8月31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2019年10月1日(含2019年10月1日)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未进行变更的。
(三)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发放三个月及以上的工资。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五)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2万以下创业项目,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需要上传的资料
申报者登录
下载学习《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认真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电子扫描件:
1.学历电子认证表
(1)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下载)。
(2)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下载)。
(3)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申请认证)。
2.项目商业计划书
可登录
下载模板
(二)现场审查需要查验的资料
现场审查由审查人员到项目所在地进行审查。
1.与2名员工(法定代表人除外)签订的劳动合同。
2.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为上述2名员工发放的任
意3个月工资记录(除农业合作社外,其他类型项目不允许现金 发放形式)。
3.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办理回单。
4.其他涉及国家相关行业准入资质证明。
申报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1月1日至3月2日)。项目申请人登录,按照身份类别,选定申报通道,点击“我要申报”,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
或者直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
(二)项目审查(1月1日至3月30日)。项目审查与项目申报同时进行。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申报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对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网上审查,提交上级人社部门网上审核。各县市(区)团委会同申报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项目网上审查,提交上级团委网上审核。
今年项目审查新增微信端审查方式,微信审查可实现现场审查完毕即可提交。网上审查可采取微信审查或电脑审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操作。
3月12日前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必须完成网上审查并提交。3月23日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必须完成网上审查并提交。3月25日前各市州团委必须完成网上审查并提交。3月30日前各市州人社部门必须完成网上审查并提交。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申报人的学历审查工作由省级统一组织进行。
(三)报表提交。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 团委在所有项目网上审查提交后,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0 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表》。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后,报省教育厅。各县市(区)团委会同当地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后,报团省委。
各市州人社部门在所有项目网上审查提交后,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0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意见汇总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省人社厅。
3月30日前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必须完成项目审核表提交工作,4月15日前各市州人社部门必须完成项目汇总表提交工作。
(四)项目核查。团省委和省教育厅分别收集汇总各地报送的《2020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表》。团省委对各地团委网上提交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汇总审核,省教育厅对各地高校网上提交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汇总审核。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对申报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五)专家评审。由高等院校、专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定,确定扶持金额。对拟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进行专家复审。对拟扶持资金在前十名的项目,需通过在湖北电视台举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确定扶持金额;不服从创业大赛安排的项目,扶持资金只给予5万元资助。
(六)资金拨付。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根据评审团意见,确定大学生创业项目拟扶持名单2万以下创业项目,通过申报平台、三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
扶持方式
资金扶持
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获得5万元以上资金扶持的企业,优先在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
导师辅导
为重点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创业指导。
跟踪服务
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和政策咨询交流等服务。
咨询方式
团市委联系人:车修海
电话:0713-6222768
邮箱:1803351456@qq.com
邮寄地址:武穴市城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850团市委办公室
邮编:435400
本期编辑 | 李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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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 湖北道辉律师事务所 张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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