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国家级、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创业项目结题报告书,现将国家级、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3月17日(周三)14:00
地点:贺兰山校区文荟楼一楼(分组名单及答辩教室详见附件)
二、答辩对象
2019年立项国家级、区级未结题项目
2020年立项国家级、区级已完成项目
三、答辩安排
(一)结题答辩以现场汇报方式进行,其中PPT汇报时间5分钟,专家组提问时间3分钟,请各项目组注意合理安排时间。
(二)各项目组推荐一人进行汇报,评委提问环节其他成员可以补充。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请各项目组于3月15日17:00前将《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可在大创管理平台下载),论文(文件名注明投稿刊物名称和期数)、实物类成果照片、其他成果电子版以“组号+序号+项目主持人姓名”命名(例:“第一组+1+张三”)创业项目结题报告书,发送至nxdxcxcyjy@163.com,请各项目将本组文件打包发送,附件大小不可超过30M。
(二)实物类成果、已发表论文样刊或复印件(包含封面、目录及正文)、论文录用通知及其他成果需带至答辩现场展示。
五、其他要求
(一)答辩开始时间为14:00,请各项目提前到场签到并进行准备,逾期未到视为弃权。各项目组须将手机调至静音在答辩教室观摩学习。
(二)按照《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办法》要求,各项目需于答辩前按要求在大创管理平台提交结题申请,逾期未提交将取消答辩资格,请各项目组及时提交。
联系人:雒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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