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和《东北农业大学大学生SIPT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我校2019年大学生SIPT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过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对各学院关于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创新创业意识提升等方面工作加以了解,积极总结项目进程及建设成果。各学院、SIPT项目指导教师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与监督,SIPT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成员要认真做好项目结题验收的准备工作,对于弄虚作假或项目无明显作为的团队要及时终止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结题验收范围
2019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上一年度验收时申请延期结题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详见《东北农业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结题验收内容
结题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开展情况、项目实施过程、项目取得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项目收获与体会六方面。
结题验收等级
结题验收工作采用学院验收和学校复审两种方式创业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验收结论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创新训练项目和校级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由学院团委组织评审,专家根据项目结题报告和项目成果进行结题验收,参加验收专家不少于3人。国家级、省级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由校团委统一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对项目结题报告和项目成果进行验收。评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注: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不得以主持人的身份参与2020年大创项目。
结题验收材料
1、国家级、省级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结题项目。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交《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东北农业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盲评书》、项目结题报告书或创业计划书(文件扩展名均为doc或docx)。国家级、省级项目原则上不能延期,对于个别原因未能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须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并详细说明延期原因。无故未完成项目且未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团队,视为自动终止项目。
2.国家级、省级、校级创新训练结题项目和校级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结题项目。国家级、省级创新训练结题项目需提交《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校级项目需提交《东北农业大学大学生SIPT计划项目校级结题验收书》、项目结题报告书或创业计划书。对于个别原因未能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须填写《东北农业大学大学生SIPT计划项目校级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并详细说明延期原因。无故未完成项目且未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团队,视为自动终止项目。评审结束后,填写《东北农业大学大学生SIPT计划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
注: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研究成果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要求(未交则视为无成果):
(1)学术论文:包括①已发表且见刊的学术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带有项目成员页)、正文;②已发表处于录用阶段的学术论文需提交录稿通知、论文正文;③未发表论文,按照《学术论文格式要求》进行排版提交。
(2)申请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需提交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或授权书等证明材料。
结题标准
(一)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标准
1.创新训练项目:需以项目为依托,至少满足以下一个条件:
(1)项目成员作为第一作者,或项目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
项目成员作为第二作者,在省级以上期刊(知网可查)发表学术
论文。
(2)项目成员作为第一申报者,或项目指导教师为第一申
报者、项目成员作为第二申报者,申请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
软件著作权)进入实质审核阶段或授权阶段。
(3)项目成员作为主力队员(前 2 名)获得省级以上综合
类竞 赛三等奖以上奖励。
2.创业训练项目:需以项目为依托,至少满足以下一个条件:
(1)项目成员论文、专利达到国家级、省级创新训练项目结
题 标准。
(2)项目成员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公司。
(3)项目成员参加省级以上创业类竞赛,获三等奖以上奖励。
(4)项目成员可提供项目进入实质运营,并取得一定经济效
益或社会影响力的佐证材料。
3.创业实践项目:需以项目为依托,至少满足以下一个条件:
(1)项目成员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公司。
(2)项目成员参加国家级创业类竞赛,获三等奖以上奖励;
或项目成员参加省级创业类竞赛,获二等奖以上奖励。
(3)项目成员可提供项目进入实质运营,并取得一定经济效
益或社会影响力的佐证材料。
4.国家级,省级创业实践训练项目,必须注册公司才能结题。
(注:省级以上均包含省级)
(二)校级项目结题标准
1.创新训练项目:需以项目为依托,至少满足以下一个条件:
(1)项目成员作为第一作者创业项目结题报告书,或项目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
项目成员作为第二作者,在省级以上期刊(知网可查)发表学术
论文。
(2)项目成员作为第一申报者,或项目指导教师为第一申报
者、项目成员作为第二申报者,申请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软
件著 作权)进入实质审核阶段或授权阶段。
(3)项目成员作为主力队员(前 2 名)获得校级以上综合类
竞 赛三等奖以上奖励。
2.创业训练项目:需以项目为依托,至少满足以下一个条件:
(1)项目成员论文、专利达到校级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标准。
(2)项目成员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公司。
(3)项目成员参加校级以上创业类竞赛,获三等奖以上奖励。
(4)项目成员可提供项目进入实质运营,并取得一定经济效
益或社会影响力的佐证材料。
3.创业实践项目:需以项目为依托,至少满足以下一个条件:
(1)项目成员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公司。
(2)项目成员参加省级创业类竞赛,获三等奖以上奖励;或
项目成员参加校级创业类竞赛,获二等奖以上奖励。
(3)项目成员可提供项目进入实质运营,并取得一定经济效
益 或社会影响力的佐证材料。
(注:校级以上均包含校级)
材料收取
SIPT部将于5月23日收取结题文件,邮箱如下:
国家级、省级创新:
1476463327@qq.com(应同学)
国家级、省级创业:
1623476457@qq.com(朱同学)
校级创新:
2630550181@qq.com(王同学)
校级创业:
987100730@qq.com (孙同学)
请各位2019结题项目负责人加入qq群,群内会发布其他相关通知。
来源|经济管理学院团委SIPT部
文字|夏雨欣
审核|芦霁嘉
编辑|苏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