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和扶持我校大学生创业,提高大学生创业积极性和创业能力,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赣科大发[2022]53号)(见附件4),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2.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立项原则
1.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应坚持“创新驱动,创业支撑,学科交叉”的原则,鼓励学生大胆创意创新,以经济与社会发展为大背景,结合学科优势,紧跟国家产业结构变化趋势,紧密结合市场的迫切需求。
2.项目主持人与感兴趣的学生充分研讨和交流,组建合理的团队。创业训练项目指导老师为1人,创业实践项目指导老师为2人(其中第一指导教师应为企业导师;第二指导老师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技术导师),对项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实施方案、经费需求、时间安排、预期效果等进行详细的指导、审核。
三、项目申报条件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除毕业班外,均可参与“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原则上申报人应为大学二、三年级的学生个人或团体,一年级本科生不能作为项目组负责人申报,但可参与高年级学生项目组。创业训练项目由本科生团队根据自己的创业兴趣,在导师的指导下好的学生创业项目,组队申请立项,要求团队不超过8人,时间为1-2年。
2.创业实践项目是由学生团队基于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已有研发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并注册创办企业,团队不超过10人,时间为1-2年。
3.对于已申报“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此次申报。
4.国家级及省级项目立项后,必须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将是否获得省赛及以上奖励作为项目结题评价标准之一。
四、立项程序
1.立项项目分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层次。
2.学生申报,学院报送(2023年4月18日-5月9日):申报学生需按要求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样表》(附件1),需同时提交申报项目的商业计划书(附件3),经指导教师同意后交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将《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一览表》(附件2)及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于5月9日前将交至创新创业学院竞赛实践科C423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3.公布立项数量(2023年5月中旬):学校按申报数量及质量确定各学院申报项目的拟立项数,具体将出立项通知。
4.学院报送推荐材料(2023年5月下旬):各学院按照学校拟定数量进行本学院的评选工作好的学生创业项目,并以立项通知中的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
5.学校组织专家评审(2023年5月下旬):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推荐参加国家级和省级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从中评审出国家级申报项目,对于未被推荐为国家级申报项目的,则作为省级项目立项。
6.国家级项目网上申报(6月16号截止):对于被推荐为国家级和省级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可登录申报网址:(操作指南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做好“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宣传工作,将有关精神传达至教师、学生,确保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