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末的清晨,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裘市村的一个葡萄园里,夏定和几个工人一起正忙着给葡萄藤修剪枝条,期许着来年的丰收。

图为浙江宁波一创业农民的草莓大棚林波 摄

九月末的清晨浙江农村创业项目,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裘市村的一个葡萄园里,夏定和几个工人一起正忙着给葡萄藤修剪枝条,期许着来年的丰收。

夏定是这家葡萄园的老板,也是该村的葡萄种植大户。但在几年前,夏定只是当地一个普通的农民,“当时我连3万元的肥料和种苗钱都拿不出来,民间借贷利息太高,银行贷款又没有抵押物”。

就在此时,宁波市江北区打破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坚冰,在全国率先试行“两权一房”抵押贷款,首次允许农民将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住房作为抵押物,申请抵押贷款。

夏定将自家的3.6亩地作为抵押向银行贷了3万元,开始了他的创业之路。如今,他的产值也已接近千万。

近年来,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浙江打破了传统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创新设计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住房所有权等抵质押贷款新模式,农村沉睡资产被唤醒,而农民创业也迎来“及时雨”。

更让人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浙江正成为农村全面小康的探路者。

农村土地确权:“定心丸”唤醒沉睡资本

对农民来说,土地是“命根子”。任何关于土地的改变,都会触动农民的敏感神经。

1998年土地二轮承包之后,浙江省与全国其他省份在2003年、2004年前后进行了土地二轮承包的完善工作,当时也发布了相关证件。

但随着时间的发展,土地功能也随之变迁,出现了账册实际不相符、空间位置不明确、登记簿不健全等种种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此外,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村民放下锄头,洗脚上岸,进城务工。但与此同时浙江农村创业项目,土地问题却是进城路上的拦路虎,而农民对土地确权也越来越渴望。

叶国富是杭州临安市月亮村的村民,此前一直在村里种植雷笋。但是十几年下来,土壤肥力下降,效益越来越差。叶国富就开始考虑把土地流转出去,进城务工,但同时他又担心把土地流转出去以后,别人平整了地块,他的地就和别人家的混在一起,以后不好区分。

诸如此类问题,月亮村村民王朝荣也感同身受。王朝荣表示:“两个女儿都在城里上班、上学。等我老了,种不动地了,女儿还怎么搞得清家里的地在哪儿?”

的确,面积不准、空间位置不明、登记不健全等遗留问题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所面临的现状。

2015年6月,浙江省正式启动的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截至2016年3月,浙江省超过6000个行政村完成了承包权属地调查,占总村数的20%,实测承包地面积超过300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16%。

2016年4月19日,作为浙江全省整县制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试点,临安市颁发了全省首本新版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王朝荣拿到了第一本新版证书,在他看来,有了这个新证,农民不仅可以方便地流转土地,还能直接进行抵押贷款,“原先田间不清楚的矛盾很多,这本证明确了界限,解除了后顾之忧。”

土地有“身份证”,村民流转土地放宽了心。

浙江省农业厅经营管理处处长朱勇军介绍,新证的颁布标志着以前的村集体和农户之间的合同管理,演变为物权化的“权证管理”,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

据了解,新版的证书含有二维码,可以随时扫描查询,并包含防伪设计。而在土地测量上,引入了专业的测量单位,使用GPS定位对土地精准测量,并将信息建档入库。

农村资本苏醒:农民创业迎来“及时雨”

土地确权后,土地成了农民手中的“活”资产。

“要是没有这200万元贷款,资金链、生产链会出现一系列问题。”说起土地确权,平建国心存感激。平建国是嘉兴桐乡市周墅塘村的嘉兴华圣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主要从事铁皮石斛生产,属于高端智慧农业。

由于设施投入大,效益产出慢,加上农业融资渠道较为狭窄,按照以往经验,如果要贷款平建国只能四处找亲友作担保。

但现在,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贷款为他的创业之路打开了一个新大门,凭借手头上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证》证书,他成功向桐乡农商银行贷得了款项,用于扩大生产、引进新品种。

平建国并非这些利好政策下的惟一受益者。如今,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大潮正在席卷桐乡大地,激活了农村的“沉睡资源”,整合了城乡资源要素,赋予了农民更多财产权益,使得农民创业迎来“及时雨”。

截至2016年8月,桐乡已累计发放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6笔,金额660万元。

浙江省农业厅经营管理处副处长张维娜表示,随着时间的发展,土地确权的好处也正在逐一体现,土地确权给农民吃下了一颗“定心丸”,这颗“定心丸”让农民择业拥有更多的主动权。

据统计,截至2016年8月,浙江土地确权工作已完成审核公示3165个行政村。

随着时代的进步,为谋求更好的发展,不少农民的创业欲望越来越强烈,但与此同时,不少农民发现依靠土地产权抵押难以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

宁波的“两权一房”政策正是基于此现状颁布的。为对当地总额预估超百亿的“沉睡资本”实现还权赋能,宁波市江北区于2009年4月起试水集体资产抵(质)押贷款。涵盖的抵押资产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和农村住房,以及由此通过初步资产证券化产生的“房票”。

风吹着葡萄枝桠,希望在泥土中静静抽枝发芽。望着20多亩大的葡萄园,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袁陈村村民陈忠至今都无法相信自己能从一名工人变为一个种植园的老板。

五年前,陈忠所在的村子被拆迁,他通过抵押农村集体土地住房拆迁补偿权,获得了50万元贷款,开辟了如今颇具规模的葡萄种植园。

回想当初的场景,陈忠仍感慨万千:“如果没有这笔贷款,也就没有现在的成绩。”

如今,49岁的陈忠,正满怀希望地迎来了事业第二春。

宁波市农业局经营管理处处长胡然挺认为,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产业项目选择、经营主体培育、探索资本运行方式等工作。

来自宁波农业部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宁波全市共有136个乡镇,2832个村经济合作社(包括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户147万户,农业人口387.9万人,耕地面积239.2万亩,其中家庭承包耕地面积230.9万亩。至2013年底,宁波全市农村集体总资产为689.1亿元,净资产为409.5亿元,其中货币资金134.2亿元。

在浙江,除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些农村的其它“沉睡”资产也跟着活跃起来。

据悉,为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丽水市莲都区在成立了“莲都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基础上,乡镇建立土地流转分中心,各行政村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形成上下衔接、互成体系的土地流转服务网络。通过平台可以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提供土地流转指导价格以及规范的合同文本等便民服务。

探路全面小康:注入农村发展新活力

如果说土地确权掀开了农村沉睡资产苏醒的帷幕,那以此为契机展开的农村改革则为农村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近年来,中央陆续出台一系列农村土地改革政策,在确保耕地红线、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逐步明晰、完善农村土地权能,赋予农民土地融资功能,并确定试点改革、稳妥推进实施路径,尤其是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

浙江省农业厅厅长林健东在临安调研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表示,土地确权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基石,做好这项工作既是政治任务,也是社会任务,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谐大局。

林健东强调,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要注重进度与质量并重,既要精确测绘、精准确权,又要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要通过制度完善保障农民利益,不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郑新立在浙江德清举行的第五届“中青年改革开放论坛(新莫干山会议·2016)”上表示,农村现有2.5亿亩宅基地,按照重庆地块市场交易价格每亩20万元计算,50多万亿宅基地的价值作为抵押,至少能撬动20万亿贷款。

郑新立表示,如果打开城市资本流向农村之间的堰塞湖,将成为当前经济发展的最大新动能,那么2030年以前GDP增速必定保持在7%-8%。

郑新立认为,通过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以农村三块地为质押,撬动银行贷款和社会资本,包括承包地的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经营权作为抵押,在十三五期间将会有20万亿贷款和社会投资,投入到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市民化。

基于这个现状,浙江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从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到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再到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改革,表面并无关联的“三箭齐发”,显示出对农地确权赋能的力量,激发了农村“沉睡资产”的活力,为农业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

而这背后,是浙江对于农村改革的的坚定。

浙江省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杨建华分析称,浙江非常注重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连续31年位列全国各省区第一,现在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各省区最小,并率先全面消除了绝对贫困现象。

杨建华表示,通过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浙江正在积极拓展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渠道,“农民收入的提升、农村的发展、农村现代化的建设一直是我们重要的内容,就一个地区而言,只有农村实现现代化才能实现这个地区均衡的现代化发展。”

浙江,这个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如今正成为全面小康的探路者。

2015年,浙江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至2.07。浙江加大财政投入,让政府的公共服务均衡延伸、覆盖到农村地区,城乡“二元结构”在浙江被慢慢改变。

此外,浙江在农村的改革,同样体现在户籍改革方面。

从2015年12月31日起,宁波慈溪不再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分,统一登记成为居民户口。这标志着浙江省11个试点县(市、区)的户籍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当月,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放开县(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大中城市落户限制,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把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

按计划,浙江到2020年将基本建立新型户籍制度。

如今,在浙江大地,农村改革正注入新的活力,农民创业也不在是简单的“土地+锄头”,扎根于农村改革的红利,新农人们将“创业-创新-新生”演绎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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