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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加快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及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工作,现决定面向校内外遴选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并建立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的
创新创业导师是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专门人才,建立创新创业导师团队是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创新创业导师对于培养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大学生树立创新创业理念,指导创业实践创业项目库建设,提供创业服务,促进成功创业,推动我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选聘条件
(一)爱党、爱国、爱人民,传播社会正能量;
(二)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愿意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三)具有奉献精神,愿意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四)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五)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具有某领域较成功的创新创业经验;或有辅导创业者创业成功的经历;或是研究创新创业领域的专家学者;或是承担、熟悉创新创业工作的资深工作人员;
(六)能自觉配合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及创业基地的工作安排,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服务。
(七)若有个人专利并愿意提供给学生利用、或者与学生共同创业者,也可报名。
三、创业导师的类型及职责
(一)校内导师
1. “咨询指导型”导师职责:
1) 受邀为有志于创新创业的大学生授课;
2) 参加学校、学院举行的创业实践活动和相关公益活动,指导大学生创业;
3) 对申报入驻基地的创业团队进行指导、审核;
4) 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评委。
2. “师生共创型”导师职责
1) 参与大学生创业全过程;
2) 与学生签订好专利技术利用、转让或特许使用合同创业项目库建设,为创业企业提供持续服务;
3) 其他。
(二)校外导师职责
1.受邀为有志于创新创业的大学生授课;
2. 参加学校、学院举行的创业实践活动和相关公益活动,指导大学生创业;
3. 对申报入驻基地的创业团队进行指导、审核;
4. 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评委。
5. 其他
四、创业导师的权利
(一)由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颁发聘书;
(二)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义务宣传推广导师的先进事迹;
(三)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师生共同创业,并享有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利益;
(四)优先投资学校优秀的大学生创业项目;
(五)以创业导师名义参加校内外合法活动;
(六)开展或参加活动时享有学校规定的其他有关权利。
五、创业导师选聘方式
(一)创业导师的选聘主要通过自荐、推荐、邀请的方式进行;
(二)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推荐表》;
六、创业导师的管理
(一)创业导师团队由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管理,日常工作由学院创新创业秘书负责;
(二)根据创业导师指导创业活动情况,择期开展“优秀创业导师”评选活动,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推荐,填写推荐表及汇总表,并于5月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cxcy64287672@163.com;纸质版盖章后上交招生与就业处创业指导科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