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春城讯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生态环境部对2003年《医疗废物目录》进行修订,形成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目录》中明确规定废弃口罩属于哪类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中废弃的一次性口罩不属于医疗废物。医生建议:可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目录》中特别说明了一些不属于医疗废物故不列入《目录》表中的废弃物,如:非传染病区使用或者未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盛装消毒剂、透析液的空容器,一次性医用外包装物,废弃的中草药与中草药煎制后的残渣,盛装药物的药杯,尿杯,纸巾、湿巾、尿不湿、卫生巾、护理垫等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用织物以及使用后的大、小便器等。居民日常生活中废弃的一次性口罩不属于医疗废物。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感控办专职人员毕惠介绍,此前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未曾单独提及居民日常使用的一次性口罩如何分类,此次修订遵循无害化、减量化与科学化原则,特别指出后居民日常口罩不需按照医疗废物处置,可遵循日常垃圾分类进行投放。
同时废弃口罩属于哪类垃圾,记者对比发现新版《目录》增加了“豁免管理清单”。其中规定了一些无风险或风险较低的医疗废物,在满足相应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例如,安瓿瓶、导丝等在满足豁免条件时,可不使用利器盒收集;患者自行用于按压止血而未收集于医疗废物容器中的棉签、棉球、输液贴,全过程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
据悉,《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原2003年发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同时废止。
掌上春城记者:李方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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