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发布了
关于土地征收、
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主要涉及武进区、钟楼区
一起来看看与你相关吗
钟楼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常州市钟楼区2021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常州市钟楼区2021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常政发〔2021〕14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钟楼区北港街道、西林街道、新闸街道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8.2338公顷 (其中耕地6.0078公顷)、未利用地0.153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钟楼区北港街道、新闸街道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1.6890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0.076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8.2338公顷;征收土地10.0764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和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到位。
武进区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批准常州市武进区2021-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函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报武进区2021-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常政发〔2022〕4号)收悉。经省政府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常州市武进区2021-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方案共包含5个开发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土地面积共计269.9132公顷。各开发片区土地面积和四至范围详见附件。
二、你市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按照省政府批复方案中的实施计划和建设内容,有序组织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按期完成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常州市是哪个省,切实发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三、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应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过程中,方案所含各开发片区的公益性用地比例不得降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批准该开发片区所涉地块土地征收。
▲附件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常州市武进区2021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常州市武进区2021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常政发〔2021〕1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武进区湖塘镇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1227公顷(耕地0.9171公顷)、未利用地0.187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武进区湖塘镇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3.9560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5.266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1227公顷;征收土地5.2665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云帆路(环湖路-揽月路)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云帆路(环湖路-揽月路)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常政发〔2021〕15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7240公顷(耕地0.3003公顷)、未利用地0.641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365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724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云帆路(环湖路-揽月路)新建工程建设。
四、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常州市是哪个省,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和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到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菱香路(长天路-云帆路)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菱香路(长天路-云帆路)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常政发〔2021〕14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国有农用地0.6946公顷(耕地0.1968公顷)、未利用地0.22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924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6946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菱香路(长天路-云帆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设。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和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到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云帆路(稻香路—延政西大道)道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云帆路(稻香路—延政西大道)道路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常政发〔2021〕14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武进区牛塘镇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04公顷、未利用地0.130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武进区牛塘镇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0606公顷征收为国有。
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1294公顷(耕地0.0004公顷)、未利用地1.150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510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1694公顷;征收土地0.2306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云帆路(稻香路—延政西大道)道路工程建设用地建设。
四、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和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到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林鸥路(凤苑南路-云帆路)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林鸥路(凤苑南路-云帆路)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常政发〔2021〕1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国有农用地0.4207公顷(耕地0.3458公顷)、未利用地0.691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112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4207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林鸥路(凤苑南路-云帆路)新建工程建设。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和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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