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共交通车辆空间狭小密闭,人员密集,疏散不易,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往往都会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然而,由于公交车缺乏有效安检措施,驾驶员不可能要求乘客全部开包检查,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无法彻底杜绝,这就给公交系统安全带来了重大隐患;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在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不测,后果简直就是无法补救。
在日常生活中,也有极少数市民为贪图便利,不顾公共场所的安全,试图携带危险品乘坐公交车辆;此外,不了解哪些物品属于公交禁运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市民也有不少。
严禁携带以下十大类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客运车辆
✎爆炸性物质。
包括雷管、导火索、导爆管、非电导爆系统等各种起爆器材,雷汞、雷银等起爆药,硝基化合物类炸药、硝基胺类炸药、硝酸类炸药、高能混合炸药、爆破剂等各类炸药以及烟花剂民用信号弹、烟花爆竹等。
✎易燃液体。
如汽油、煤油、柴油、溶剂油、酒精、喷雾剂、香蕉水、松节油等。
✎易燃固体
如硫磺、松香、油布及其制品等。
✎易燃建筑装修物品
如稀释剂、油漆、胶水、泡沫填缝剂、固化剂、原子灰等。
✎压缩气体
如打火机气体、液化气体等。
✎易自燃物品
如黄磷等。
✎腐蚀性物品
如盐酸、硫酸、硝酸、双氧水等。
✎放射性物品
✎氧化剂类物品。
✎氧化剂类物品
✎遇水燃烧物品
如金属粉、金属钠、铅粉等。
交警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在搭乘公交车一定要增强危险防范意识,一方面,自身要遵守规定易燃易爆物品,自觉抵制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教育身边人,决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危险品乘坐公交车;此外,在搭乘公交车时,市民一定要互相监督,多加留意辨别,发现可疑物品、可疑气味时,要及时向司乘人员反映,立即处置,共同维护公交车安全运行。
驾驶员要增强春节前夕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六步工作法“望、闻、问、查、禁、停”排查危险品。同时,也提醒广大乘客,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多加留意辨别,发现可疑违禁品被带入公交车,请及时举报,协助驾驶员及时处理,共同维护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