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强女老板,非武则天莫属。

女皇陛下的炮友,也就是面首。看字面可知是颜值开路,但我们知道颜值只是敲门砖,能在女皇床上翩翩起舞,还得有某种坚定的品质。所以一旦谁成了陛下的面首,基本就能判定他不但貌美如花,而且还得有战列舰一样的宏伟主炮。

武则天的饥渴,在唐高宗李治驾崩前就开始了,因为后者总是病怏怏的。好色首先是眼福,如果一个人眼压过高,总是晕乎乎的,那可就果真“色即是空”了。

所以李治伸腿没多久,武则天就开始了她的“猎艳”行动,现在她富有四海,可以在率土之滨选择漂亮的安慰器。

第一个面首的首上没有头发,因为他是个和尚。

僧怀义,陕西户县人,原名冯小宝,是长安一个药贩子。不知道他是凭着春药还是春药的用药部位出名,反正后来被千金公主发现了。

千金公主是唐高祖的女儿,与唐太宗同辈。武则天是唐太宗昭仪的时候,她是她的姑姑;武则天既然又做了唐太宗儿子的老婆,那她就是她的姑婆。不过既然武则天的屠刀专门收割李氏宗亲的脑袋,千金公主只好降尊纡贵,逆向穿越辈分,认武则天为干妈。孝敬干妈的最好方式,就是把冯小宝这个宝,送到武则天的床上。

从下文来看,第一次试用,也许是在千金公主家里。你可以想象千金公主神秘兮兮地说母亲陛下,女儿给你准备了一件稀世珍宝,但不能在朝堂上公然示人,还请陛下驾幸寒舍。

于是就去,于是酒过三巡之后,就有一张英俊潇洒的脸、一副玉树临风的身板和一件雄伟的工具次第登场。

陛下试用后,细胞欢欣,凤颜大悦,决心将他发展为拧开龙头就能解渴的御用饮水机。

这就需要包装,否则一个药贩子,怎能堂皇进入大唐皇帝陛下的后宫?

先剃度,法号怀义,任洛阳白马寺住持,负责该寺修缮项目。鉴于武则天以佛教为打击李唐国教道教的棒槌,这样一个身份,其实就类似国师。同时修缮项目又有大笔资金出入,回扣油水丰厚,怀义获得了他过去卖药几百辈子都赚不到的财富。

还得有个贵族身份来掩盖他的寒门质地啊。这事好办,让他和驸马都尉薛绍合族,从老冯家的门庭里跳出来,沾上大姓薛氏的风水青烟。薛绍是太平公主的老公,武则天要他称怀义为叔叔(对薛绍来说,这就是岳母家里常来的怪蜀黍)。

冯小宝,摇身一变薛怀义,一枚贵族和尚,满身爆发光焰。

他的修养,当然不匹配他暴富暴贵的身份,所以史书很快就列举了他的斑斑劣迹,包括凌虐百姓、公然殴打朝廷命官以及朝中亲贵屁颠屁颠地巴结讨好。真是鸡巴得道,鸡犬升天。

但他忘了武则天虽然是个性欲旺盛的女人,但也是一个事业心澎湃的女皇,绝不会一味纵容性伙伴。

他溜达。知怎么就从后宫溜达到了朝堂上。换言之从他的器官主场溜达到了宰相的官僚主场。

遇到了苏良嗣。

苏良嗣骨头很硬,遇到原则问题,不要说皇太子,就连高宗李治都敢顶。头一年,刚刚从工部尚书提拔成宰相,爵位是温国公。

老爷子内心肯定是蔑视薛怀义这种货色的,但如果后者面子上过得去,倒也井水不犯河水。不料那秃驴膨胀得狠,自以为可以挺着工具横扫天下,于是对苏宰相爱答不理。

已经说了苏宰相是连皇帝都敢撅的,现在看到一只高级鸭也敢无视堂堂大唐宰相,顿时连膀胱里的气都涌上来,一声令下,左右扭住薛怀义的脖领子,噼噼啪啪给了几十个清脆的耳光,顿时打得花容失色,面颊肿成猪头。

其人狼狈逃回后宫,向情人诉苦。

武则天一定是温柔慰安的,但公道没法给:

“阿师当于北门出入,南牙宰相所往来,勿犯也。”

艳情归艳情,法统归法统,朝纲和荷尔蒙,要划清界限。

不过此事肯定也刺激了武则天。第一她不能让心上人再被某个骨鲠的大臣抽嘴巴,甚或被某个暴躁的将军砍一刀;第二,国师虽然可以奉诏进宫,但也不能太频繁,否则太显眼,这样一来,不免会出现这边忽然想要而那边缓急来不了的难受。既然是安慰器,就要放在枕边,哪能总是寄存在外边呢?

方今之计,唯有想个办法让怀义堂而皇之地常驻后宫。

虽然此时天下武曌说一不二,但要把一个和尚安排在后宫,还是需要一个堂皇理由的。

或者说她自己感觉权力还不足够稳固,还需要顾虑天下口舌。

于是她宣布:怀义有巧思,是个工程师的材料,可以到宫里来搞一些基础设施建设,以便让朕过得更舒坦些。

这真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如果她一言不发,直接把怀义放进宫里,那么大家心照不宣,不说破就是。

现在既然公开宣布,那就等同于一个政令,而政令就不是私事,按照唐朝三省六部的制度设计,宰相和言官都是可以发表意见的。

大部分人明白皇帝陛下的意思女皇陛下的后宫,或者也理解女皇守寡的苦衷,所以保持沉默。

但总有人是不会在原则问题上玩暧昧的。

王求礼有话说。

看他的名字,很讲究礼法;看他的官职,补缺,就是专门挑皇帝毛病并进言的。籍贯河南,不缺聪明。

王求礼引用了不可冒犯的先王之道:

“当年太宗皇帝时,有个叫罗黑黑的,特别善于弹琵琶,后宫很多人想拜他为师,太宗皇帝也赞同。但罗黑黑他是男人啊,他是带把儿的啊。后宫这种地方,除了皇帝和皇子,其他男人是不能带把儿出入的。怎么办?太宗皇帝英明神武,既要在后宫开办音乐兴趣班,又不能让罗黑黑带着把儿进进出出,最后只好取折中,把罗黑黑的那个把儿给摘了——把他给阉了。”

我估计武则天看到这里,心都掉到盆腔里去了。

“现在陛下觉得怀义有巧性,这就和当年罗黑黑善弹琵琶是一个道理。怀义虽然是僧人,但也是带着把儿的。陛下要想爱后宫使唤他,臣请阉了他,这样就不会给后宫造成麻烦了!”

啊,武则天哭笑不得、软硬不得、喜怒不得。

怎么答复?

没法答复啊,这个该死的王求礼,他政治正确,道德高峻,态度坚决,方法优雅,既有先皇(也就是武则天的前夫)镇着,也有先例摆着,处处为皇家脸面着想,没有一句狠话,抓不住一点整他的把柄。

如果不同意人家的说法,那就等于暗示自己舍不得那个把儿,皇帝陛下威仪棣棣的形象算是瞬间毁掉了。虽然那是开放且奔放的唐朝,但一国之尊公然爱恋一个和尚的把儿,也是不登大雅之堂的。

如果同意人家的说法,那就得如法炮制,摘了那个把儿,那岂不是自毁长城。与其如此,还不如一开始就寄希望于黄瓜(疑:唐朝有黄瓜否?)

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如何了断?

最后史书记载说武则天王求礼的奏表扣了下来,不置可否。

只好不了了之。

这件事告诉我们:约炮就是约炮,不要试图加上一个高大上的借口。而试图阻击老板炮友的人,自己一定要站在安全的地方,不要拆炮不成女皇陛下的后宫,反被炮伤。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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