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
重点实施“创业主体培育”“创业服务护航”等九个计划
近日孵化园创业项目计划书,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印发《河北省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提出实施创业推进行动,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有力支撑。到2024年底,力争实现每年创业培训规模不少于4万人次、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创业不少于1.1万人,返乡入乡创业人数累计超过60万人。
工作方案提出孵化园创业项目计划书,完善落实扶持政策,优化提供创业服务,支持更多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活动,重点实施九个计划。
实施“创业主体培育”计划。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开展创业训练营、创业实训等活动,促进青年创意设计成果落地转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强化培训、资金、场地、用工、营销等扶持,助力返乡创业项目更好发展。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鼓励发展夜经济、后备厢经济等特色经营,引导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
实施“创业服务护航”计划。建立公共创业服务标准,拓展创业服务内容,加快构建创业信息发布、业务咨询、能力培养、指导帮扶等一体化服务机制。组织创业导师走基层活动,对重点群体创业进行分类指导。面向各类创业项目人才引进和招聘用工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对接洽谈活动。
实施“创业培训赋能”计划。深入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开展“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扩大你的企业”等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完善创业培训机构管理、创业培训质量管控和效果评估体系,强化创业培训质量跟踪问效。
实施“创业政策扶持”计划。提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效能,简化担保手续,推动担保基金有效履行代偿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免除反担保要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疫情影响,还款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借款人实施跟踪指导服务,加大支持力度,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上限。
实施“创业载体筑巢”计划。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载体用于创业项目使用的场地,要优先向重点群体免费提供。实行创业孵化基地分级管理,开展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引导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载体改造升级。开展乡村振兴创业“云仓”建设,为有意愿开展直播带货的就业重点群体提供全新创业场景和模式。
实施“灵活就业支持”计划。允许个人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场地资源,设立零工服务专区,免费向社会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求职招聘服务。鼓励利用便利店、惠民店、生活超市等规范管理的社会资源设立零工服务站点。对依托平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工作方案还提出,实施“创业环境优化”计划,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程度,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实施“金融产品助力”计划,持续开展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提升行动,鼓励金融机构围绕“稳岗扩岗”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实施“惠民E贷增效”计划,在全面推广“人社惠农贷”支持农民创业的基础上,将服务对象拓展到所有城乡居民,打造“人社惠民E贷”助力创业提质增效新品牌。
来源 河北日报|作者 贡宪云
编辑 高晨晨
流程编辑 刘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