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设置规定
1.建筑基地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车道路宽不应小于4m;居住区双车道路宽不应小求6m道路中心线,其他建筑基地双车道宽不应小于7m;
(2) 人行道路宽度不应小于1.50m: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广场人口处应设缘石坡道(坡宽应大于1.20m.化度应小于1 : 20);
(3)利用道路边停车位时,单车道道路宽度不应小5.50m;
(4)道路转弯半径不宜小于3.0m.消防车道应满尼消防车标小转弯半径要求:
(5) 尽端式道路长度大于120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2mX 12m的回车场地。
2.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
(1)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2)小区路:路面宽6m~9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街教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
(3)组团路:路面宽3m~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教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
(4)宅间小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2.5m。
3.基地场地、道路坡度:
(1)各种场地适用坡度(%):
密实性地面和广场 0.3~3.0
广场兼停车场 0.2~0.5
室外儿童游戏场 0.3~2.5
室外运动场 0.2~0.5
室外杂用场地 0.3~2.9
绿地 0.5~1.0
湿陷性土地面 0.5~7.0
当自然地形坡度大于8%时,地面应分成台地,台地连接应设挡士墙或护坡。
4.居住区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宽X高) 4mX 4m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2)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道路中心线,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5.消防车道设置规定:
(1)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不宜大于 16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2)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3)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4)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内院或天井的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人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当该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5) 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 Om;
②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③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④消防年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 5m;
⑤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6)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接。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X 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X 1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