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挂上一块新牌子——国家乡村振兴局,取代了之前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这个机构成立即将满月组织名称,但是对外报道中,有的人还容易搞错名称。请注意!!!“国家乡村振兴局”的名称中含有“国家”二字,在外宣稿件中如果改为“中国乡村振兴局”是不准确的组织名称,准确的应该是“中国国家乡村振兴局”。
小牛在编审稿件时,发现有一些记者常常对这类机构名称傻傻搞不清。如上所述,有的把机构名称中该保留的“国家”二字丢掉了,而不该加“国家”二字的却加上了。比如,将“国家发改委”简写成“发改委”,将“中国民用航空局”误写成“国家民用航空局”等。
此类差错但凡出现,大多为重大差错。你是否已感觉到钱包在瑟瑟发抖?!
别急,小牛梳理出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机构名称,并作详细解释。点击收藏,时时对照,你不会吃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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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中带有“国家”二字的,“国家”二字不可省去,也不能用“中国”二字来替换。
机构名称好比一个人的名字,需要字字准确。机构全称所包含的“国家”二字是该名称的一部分,无论是全称还是简称,规范写法一般不宜省略“国家”二字。
比如:“国家图书馆”,如果省略“国家”直接写成“图书馆”,那么意思就完全改变了;“国家发改委”也不能省略“国家”直接写成“发改委”,因为各地方也设有发改委,会造成表述不准确甚至产生歧义。
那么,直接把国家改为中国行不行?不行!因为“国家”是名称的一部分,要加“中国”则应该为“中国国家某某委”。
对外报道时,为了体现和区分国别,往往需要在机构名称前加上“中国”二字,含义上与其他国家对应。例如,中国外交部与俄罗斯外交部、泰国外交部、法国外交部等其他国家外交部对应。但对应港澳台时,机构名前不宜加“中国”,在内宣稿件中往往也不需要这样表述。
综上,用以强调国别的“中国”二字与机构名称中本来含有的“国家”二字,不能互相替换。示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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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中不带“国家”二字的,不能自行加上“国家”,如若体现对外报道,应加“中国”。
同样,机构名称中本来就带有“中国”二字的,也不可随意省略或用“国家”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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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中含有“和”字的,书写全称时通常不能省略“和”字。
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就有5个这样的部门,分别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此外,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中,也有两个带“和”字的局,分别是——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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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地方机构部门与中央部门对应,也要按照以上规则书写。但也有些地方机构名称有自己的独特性,要注意核对。
比如地方上主管旅游的部门不一定叫“文化和旅游厅/局”,例如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潮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
在使用地方机构名称简称时,首先要看地方上习惯用法,其次全文使用的简称要前后一致。
例如某某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有的习惯简称为“某某省旅游委”,有的则用“某某省旅发委”。不管用哪个,都要注意前后文一致。
附